发布时间:2024-09-16
2024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筑牢国家秘密安全防线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保密法旗帜鲜明地将党管保密写入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法律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这一修订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确保保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定密解密制度方面,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条款。定密制度方面,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解密制度方面,将国家秘密审核由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解密审核的主体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高度重视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法律新增条款支持保密科技创新,明确国家对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鼓励、支持,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同时,完善了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规定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流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
在网络信息和数据保密管理方面,新修订的保密法也做出了重要调整。法律明确网络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各个环节均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并要求网络运营者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此外,法律还新增了涉密数据管理及汇聚、关联后涉及国家秘密数据管理的原则规定,加强与数据安全法的协同衔接。
这些修订充分体现了在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国家对保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既确保国家秘密得到妥善保护,又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平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实施,必将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推动保密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