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5
烟草业的“慈善营销”策略正悄然渗透社会,引发广泛关注。近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烟草慈善监测报告》揭示,烟草企业通过赞助教育、医疗、文化等活动,试图塑造正面形象,掩盖其产品对社会的危害。
报告指出,烟草业的赞助活动特别强调教育领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烟草企业不仅收获了公众的“正面”认知,还将触角伸向大、中、小学的学校和学生。这种行为可能给青少年带来错误的认知,产生负面影响。
更令人担忧的是,烟草业在主动赞助医疗卫生行业的同时,却对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危害。这种行为的分裂性引发了专家的强烈批评。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陈德指出:“在烟草赞助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着变相宣传或营销,因此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赞助是控制烟草流行行之有效的方式。”
随着电子烟的兴起,其营销策略也呈现出类似趋势。报告发现,电子烟企业开始以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名义进行慈善赞助,在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领域积极响应,试图通过这些活动进行产品和品牌的露出,获得官方和社会的认可。
然而,这种营销策略引发了法律和道德争议。专家呼吁,应提升现行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完备性,明确慈善法中烟草赞助条款的关键词汇定义、所指范畴,并完善罚则路径。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副所长郑频频教授建议,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关于烟草捐赠的规定修改为:“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捐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及其生产者、销售者。”
从国际视角来看,全面禁止烟草赞助已成为世界共识。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李可薇指出,已有66个国家全面禁止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在国内,杭州、北京、深圳等城市也有相关规定予以严格限制。
烟草业的“慈善营销”策略引发了对社会责任的深刻反思。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苏玉菊教授认为,烟草捐赠涉及到伦理论证问题。从道义维度来看,中国作为《烟草框架控制公约》的缔约国应当遵守并履行《公约》的规定,保护并促进国民健康。从效益维度来看,烟草捐赠无法实现公众健康受益最大化。
面对烟草业的“慈善营销”,社会各界呼吁加强法律监管,提高行业透明度,减少烟草“露出度”。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治理,才能真正保护公众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