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嘉定人与岳飞庙“还我河山”的渊缘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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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庙中的“还我河山”匾额,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爱国情怀。 然而, 这四个大字并非岳飞亲笔所书,而是清末秀才周承忠集钩而成。 1921年,周承忠应童世亨之邀,从岳飞手书的《吊古战场文》和《出师表》中选取“还”、“我”、“河”、“山”四字,组成“还我河山”四字,以激励国人。这一作品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迅速传遍全国,成为爱国精神的象征。

杭州岳王庙的建立时间与嘉定有着密切联系。 该庙始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初称“褒忠衍福禅寺”,后因岳飞追封鄂王而改称岳王庙。这一时间点恰好与嘉定建县(1218年)相近,体现了岳飞精神在南宋时期的深远影响。

岳飞精神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新的内涵。在抗日战争时期, “还我河山”成为激励民众抗日救亡的口号。 爱国将领冯玉祥多次书写“要想着收咱失地,别忘了还我河山”的对联,鼓舞士气。这一精神在当代仍有重要意义,它提醒我们要铭记历史,珍惜和平,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在嘉定,有两位人物的故事生动诠释了岳飞精神的传承。一位是 嘉定籍科学家钱学森。 他早年留学美国,成为世界顶尖的火箭专家。新中国成立后,他毅然放弃国外优厚待遇,冲破重重阻挠回国效力。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正是岳飞精神在新时代的体现。

另一位是 嘉定籍企业家顾正红。 他在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中英勇牺牲,成为反帝爱国运动的先驱。顾正红的事迹激励了无数青年投身革命,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奋斗终身。

岳飞精神的核心是爱国、忠诚、勇敢和担当。在新时代,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将其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强大动力。无论是科技攻关、创新创业,还是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我们都可以在各自的岗位上践行“还我河山”的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岳飞庙中的“还我河山”匾额,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激励我们前行的精神力量。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谱写新时代的爱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