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跨国传销的里程碑

发布时间:2024-09-16

2023年9月,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和中国在曼谷共同制定了打击东南亚诈骗犯罪的战略计划。这一里程碑式的合作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应对跨国网络犯罪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网络传销犯罪具有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运作模式新型等特点,给执法部门带来了巨大挑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网络传销犯罪呈现隐蔽性更强、蔓延速度更快、涉及人员更多、波及地域更广、涉案金额更大的趋势。这些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中国与东盟国家加强了执法合作。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共同发表《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以来,双方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合作机制。中国是第一个与东盟在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以及东盟国家警察首长会议三个执法机制框架下都建立合作关系的对话伙伴。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机制为打击跨国网络传销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具体实践中,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中国与东盟8国协调一致,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统一行动,一举抓获1426名犯罪嫌疑人。2014年至2015年,中越联合追逃抓获40名犯罪嫌疑人。这些成果充分展示了中国与东盟执法合作的坚实基础和强大活力。

然而,跨国网络传销犯罪的复杂性要求执法部门不断创新方法。在“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创新做法:

首先,注重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的收集。公安机关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确保鉴定报告客观真实,甚至请工商部门出具认定报告,这些做法大大提高了案件的侦办质量。

其次,灵活把握层级结构特征。面对网络传销组织可能规避“五三制”的情况,公安机关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立案标准作出灵活理解和把握,确保犯罪分子无法逃脱刑事追究。

再次,注重收集量刑证据。公安机关不仅收集定罪证据,还注重收集量刑证据,保证法院能够准确量刑。

最后,对并发犯罪一并侦查取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实践中常伴生其他犯罪,公安机关注重对各犯罪嫌疑人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实施的其他犯罪的侦查,对其他个罪一并收集充分证据予以证实。

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打击跨国网络传销方面的合作,不仅有效遏制了犯罪活动,还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宝贵经验。这种合作模式强调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和能力建设,为应对日益复杂的跨国犯罪形势提供了新的思路。未来,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打击跨国网络传销犯罪的成效将更加显著,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