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婚姻:从小共同体习惯法到近代国家登记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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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这个看似简单的男女结合,实则是一部浓缩的社会变迁史。从远古的群婚制到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演变折射出权力结构的变迁,见证了从家族权威到国家干预的转变过程。

在原始社会,婚姻关系相对简单。人们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没有固定的配偶关系。这种状态持续到母系社会时期,随着血缘关系的明确,婚姻开始有了限制,只允许同辈份婚配。这种婚姻制度后来演变成族外群婚,一个氏族的男子可以和另一氏族的女子结婚,两氏族的联姻也促进了人类社会活动的发展。

进入阶级社会后,婚姻制度开始承载更多的社会功能。西周时期,一夫一妻制正式确立,但这并非真正的平等关系。男子可以纳妾,而女子只能有一个丈夫。这种制度表面上维护了一夫一妻的形式,实质上是男尊女卑的体现。同时,同姓不婚的原则也开始形成,这不仅是出于避免近亲结婚的考虑,更是为了联系外戚,扩大政治影响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制度中的家族权威逐渐受到挑战。春秋战国时期,铁器的出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开启了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婚姻制度从原来的礼制约束走向了礼法共同约束。秦朝时期,结婚需要经过官府登记,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这标志着国家开始介入婚姻事务,婚姻不再是纯粹的家族内部事务。

然而,国家干预的加强并未立即带来婚姻自由。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影响下,婚姻中出现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要求。这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也剥夺了个人的婚姻自主权。直到唐朝,虽然仍提倡聘娶婚,但离婚相对自由,女性地位有所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对婚姻干预的放松。

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要等到近现代才逐渐实现。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极大地保护了妇女及子女的权益。这标志着国家对婚姻的干预从维护家族权威转向保障个人权利。

从群婚到一夫一妻,从家族权威到国家干预,婚姻制度的演变反映了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它不仅是个人关系的调整,更是社会秩序重构的缩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权力从家族向国家转移,也见证了个人权利的逐步觉醒。婚姻制度的演变史,正是人类社会从原始到文明、从封闭到开放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