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解析罪名》之:侮辱罪、诽谤罪

发布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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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和诽谤罪是刑法中常见的两种侵犯人格权的犯罪,虽然都涉及对他人名誉的损害,但两者在构成要件、行为方式和主观目的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是言语、文字等非暴力方式;必须针对特定的自然人;必须是故意为之,且有侮辱他人的目的。诽谤罪则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必须捏造了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必须将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同样必须针对特定的自然人;也必须是故意为之。

在行为方式上,侮辱罪不涉及捏造事实,可以是直接的谩骂、羞辱,也可以是暴力行为;而诽谤罪则必须是捏造事实并加以散播。在主观目的上,侮辱罪的目的是直接侮辱他人,而诽谤罪的目的是通过捏造事实来损害他人名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这两种罪在网络环境下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发布的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的,同样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此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或者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也属于“情节严重”。

这两种罪的社会影响不容忽视。侮辱和诽谤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被害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还可能引发网络暴力,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法律对这两种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根据刑法规定,犯侮辱罪或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要被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指导意见,如果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的,即可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认识到言论自由的边界,避免随意侮辱或诽谤他人。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更需要谨慎表达。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遭受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人格权。